为巩固拓展全省法院“加强管理年”活动成果,不断优化法院管理方式,推动标准化融入吉林法院全面高质量发展全过程,确保司法权力和行政权力在严密的制度、规范的流程、统一的标准下有序、高效、规范运行,省高院决定在全省法院组织开展为期四年的“标准化建设年”工作。按照省高院安排部署,结合白山法院工作实际,制定《全市法院“标准化建设年”工作方案》,扎实开展相关工作。
两级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及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全面高质量发展工作主题,按照全省法院“5511”工作总体思路和“1313”工作总体布局,坚持以高标准建设保障高质量发展,继续聚焦审判、政务、队伍三大领域工作,深化落实“加强管理年”活动以来建立的各项制度规范,围绕构建标准化工作体系。推进标准化应用、标准化评价、标准化监督,全面构建科学、规范、高效、稳定的工作运行机制,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为推动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提供坚实保障,为全省法院全面高质量发展提供积极助力。
法院标准化工作是指司法裁判和司法行为应达到的目标,是法官、干警开展司法活动和政务活动应达到的尺度,是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的指标,是提高司法水平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要坚持尊重规律、发扬民主、全面系统、实用便捷、加强创新、统筹协作的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循序渐进,通过建立标准,完善标准、固化标准“三步走”,利用四年时间完成。期间将严格按照省高院关于“标准化建设年”安排部署开展各项工作,同时努力创新建立符合白山法院发展规律和工作实际的工作标准,努力在“标准化建设年”中形成白山特色,打造白山品牌。全市法院将正确处理相关关系,处理好标准化建设与信息化建设的关系,通过深入调研督导等方式,确保标准化建设相关工作有序开展,各项任务目标顺利完成。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27 16:4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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