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源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由实施团队,裁决团队、指挥中心组成。
(一)实施团队
主要职责。负责实施案件的办理。传唤当事人,对被执行财产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措施,对控制财产进行委托评估、网上拍卖,强制交付财产,采取罚款、搜查、拘传、拘留等措施,案款分配、过付,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发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执行案件的报批;执行转破产案件的初审;对构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罪的依法搜集证据、按相关程序报批移送;执行信息录入、纸质卷宗整理归档、扫描上传等。
(二)裁决团队
主要职责。负责对执行异议案件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当事人听证,作出裁决;对报批的终结本次执行、终结执行案件进行审查,对是否准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执行作出决定;对不动产处置、拘留罚款等重大事项进行合议、提出处理意见;办理司法救助案件;审查执行转破产案件;负责执行回转案件的裁决;卷宗整理、归档等。与实施团队组成合议庭审查案件。
(三)执行指挥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执行实施案件的启动工作;负责执行实施案件的财产四查工作;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的单独管理和审查工作;负责执行实施案件的案件管理工作;召集执行法官组成合议庭,办理执行异议案件;财产保全案件的实施工作;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高消费的信息发布工作;根据上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的指令,调度执行力量,快速实施相应执行行为、协同执行。执行现场通信调度,远程实时指挥,完成调查取证、力量调配和应急处置;执行款物管理工作;办案指挥系统的平台维护等工作。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10-13 09:56:17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