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9年,江源区法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为我区的社会和谐稳定、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提高政治自觉,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总任务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大力推进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加强队伍的政治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组织广大干警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提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性,认真实施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努力把支部建成扎根于庭室的战斗堡垒。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全年召开各类党的会议95次,院级领导讲党课8次。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省高院组织的“加强管理年”“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司法作风”专项整治;开展向“全国优秀公务员集体——靖宇法院”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组织党员为包保社区的留守儿童捐款4000余元。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法院、区纪委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坚守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全面夯实“两个责任”,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零容忍。加强对党纪党规的专题学习,加强审务督查,2019年提醒履责谈话、通报批评89人(次),发廉政提示16次,集中警示教育6次,立案调查1人,向区委报告重大事项12次。
二、强化责任意识,确保执法办案提质增效
2019年1-11月,受理各类案件2485件(旧存284件、新收2201件),诉讼1632件、同比下降9.83%,执行853件、同比下降16.62%;审执结2259件(诉讼1480件、执行779件),同比下降14.56%;结案率90.91%。平均审限34.6天。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受理刑事案件221件373人(旧存32件,新收189件)同比上升33.94%,结案177件,结案率80.09%。
审理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90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48件;侵犯财产34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24件;职务犯罪13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10件。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3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60人,三年以下174人,适用缓刑75人。审结公安部督办,涉案75人、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的“9.22”特大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
审理涉黑、恶案件4件38人。判处罚金239.8万元,没收财产15.98万元。白山市首例涉黑案——周海祥等20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刑罚。认真开展“一案三查”“一案一整治”等专项活动,排查梳理出线索28条,发现行业监管漏洞8项,发出司法建议14条。开展了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专项整治。
——加强民商事审判,妥善化解民商纠纷
受理民商事案件1318件(旧存158件,新收1160件),同比下降12.31%,结案1213件,结案率92.03%。
妥善审理合同、不当得利案件794件;婚姻家庭、继承270件;劳动争议81件,标的额313.45万元。加大调解力度,努力做到案结事了,调撤692件,调撤率46.76%。发挥法庭的前沿作用,巡回办案67次,审理“三农”案件20件。法庭工作持续受到省院高度关注,以石人法庭为原型的微电影《我和我的乡亲》已拍摄完毕。
——加强行政审判,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受理行政案件60件(旧存5件,新收55件),诉讼51件、非诉行政执行9件,同比下降1.64%,审结57件,结案率95.00%。
坚持支持和监督并重,全力化解行政争议。加大行政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适用率89.8%,平均审限4.5天。调解撤诉6件,调撤率13.64%。行政首长出庭33次,出庭率67.75%。为行政机关提供司法服务52件次,发司法建议2份,向区政府报送行政审判白皮书1份。
——持续开展执行攻坚,保障胜诉权益兑现
受理执行案件853件(旧存87件,新收766件),同比下降12.46%,结案779件,结案率91.32%。
开展了“利箭”“春雷行动”等集中执行12次,拘留12人,罚款360.1万元。执结案件779件,为389位胜诉当事人执行回款物5932.95万元。执行工作十六项核心指标数据超过全国平均值,全市法院“执行质效提升”现场推进会在江源法院召开,执行局被省院确定为全省全流程网上办案的试点单位。
三、发挥职能作用,服务中心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三抓”行动部署。主动拓宽司法服务渠道,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营商环境,受理涉企案件194件,涉案标的6778.62万元,挽回损失1783.80万元。涉民营企业案件网上立案315件,占全院网上立案的43%。审结合同类案件455件,涉案标的5480 万元;审理对企业经营者实施犯罪案件3件,判处12人。深入辖区企业走访调研6次,提供法律服务12次。
——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开展法制宣传。加强对院内微信、微博等自媒体的管控,做好舆情监测,在报刊及网络媒体发、转稿452篇(次),制作电视片6部,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以“二十一中学模拟法庭”为依托,持续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通过让学生亲自参与真实案例的模拟开庭审案,进一步增强了青少年的法治观念。
——认真开展精准扶贫。投入资金5万余元,进行“六清一改”,村内环境整治。争取公益岗位16个。帮扶项目为贫困户人均增收1263.78元。包保的18户23人已有11户14人实现脱贫。
四、发挥服务保障功能,践行司法为民
——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度。开展规范立案行为专项行动,创新调解机制,发挥人民调解指导员作用。非诉调解司法确认57件,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9.3万元。
——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投资150余万元,建成了智审辅助中心、互联网法庭。
——努力化解涉诉信访。加强源头治理,减存量控增量,法庭连续12年没有新发进京访,化解信访旧案5件8人,国家重大会事期间实现零非访,圆满完成国庆70周年信访维稳任务。
五、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工作科学规范
——大力推进司法改革。继续发挥“分调裁”领导小组、速裁审判团队、特邀调解员的作用,运用道交纠纷解决平台,解决纠纷169件。
——深化人员分类管理。补充员额法官2人,完成了16名法官等级晋升和司法警察、法官助理、书记员、综合类公务员序列套改。
——推进诉讼制度改革。继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动刑事庭审实质化进程。继续加强家事法庭建设,受理家事案件162件,审结157件,结案率96.91%,调撤137件,调撤率79.33%。
——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依照省编办和省高院下发的内设机构改革方案,完成了内设机构的撤并,稳妥地消化了超余干部指数,完成了全员定岗定责。
——完成人民陪审员选任和部分案件管辖权的划转。依据《人民陪审员法》,成功选任了165名人民陪审员。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2019年4月1日起,城墙街道、湾沟、松树镇辖区的一审民商事诉讼案件管辖权正式划归江源林区基层法院。
六、广泛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集中执行3次,联络、走访人大代表95人次,认真办理检察建议8件。2019年10月30日,在省高院的组织下,通化、梅河口两地的省、市人大代表团对石人法庭进行了专门视察。
2019年,江源法院有19人、4个庭室分别被市委政法委、市中院记功、嘉奖;执行局被省高院记集体二等功;智慧法院建设指标位列全省基层法院第一;审判绩效考核指标全部达标。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10-14 1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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