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7日在白山市江源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院长 林本才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江源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江源区人民法院在江源区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忠诚履职,勇于担当,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为江源社会和谐稳定、“一谷一城”建设、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提高政治自觉,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切实提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贯彻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制度,实施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院,教育广大干警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规矩。加强审务督查,持续深化“加强管理年”活动,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先后开展“解决纪律规矩突出问题纯洁政法队伍”等专项整改整治,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大落实”活动。组织干警政治轮训、培训36次,召开党的会议91次,院领导及党支部书记讲党课16次、党员集中学习120余次。开展警示教育6次,撰写学习体会83份、谈话提醒68人次,在重要节点提醒8次,纪律处分1人。
队伍建设的持续加强,司法作风明显改善。在全省政法系统人民满意度测评中,已由全省65家基层法院倒数第三上升至第二十八位。
二、聚焦审判、执行,狠抓办案
截至11月30日,共受理案件1939件(旧存101件,新收1838件),平均审限23.8天。新收案件同比下降16.49%;审执结1805件,同比下降20.09%;未结134件,同比下降40.71%;结案率93.09%,同比上升2.18%。
刑事受案173件351人(旧存30件,新收143件),平均审限30天。新收案件同比下降24.34%;结案151件307人,同比下降14.69%;结案率87.28%,同比上升7.19%。
民事受案989件(旧存38件;新收951件),平均审限22.7天。新收案件同比下降18.02%;结案909件,同比下降25.06%;结案率91.91%,同比下降0.12%。
行政受案22件,平均审限10.8天。同比下降63.3%;结案21件,同比下降63.1%;结案率95.45%,同比上升0.45%。
执行受案728件(旧存33件,新收695件),平均审限16.02天。新收案件同比下降9.27%;结案698件,同比下降10.39%;结案率93.09%,同比上升2.18%。
审判、执行20项考核指标除服判息诉率、发改率外,其余均已达标。
三、发挥职能作用,服务中心工作
(一)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院党组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议8次,制定《江源区人民法院扫黑除恶“六清”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等方案4个。审结涉恶案件3件36人,“保护伞”案件9件10人。发出司法建议3条;判处财产刑3071万余元,已收缴315万元。按照“六清”攻坚方案要求,案件清结工作已于6月20日完成。
(二)贯彻省委、省政府“三抓”行动部署,努力营造营商法治环境。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为加快推进“一谷一城”建设提供司法服务的实施意见》。围绕“六稳”“六保”工作任务,拓宽司法服务渠道。受理涉企案件137件,标的9494万余元。开辟涉民企网上立案“绿色通道”,立案124件,占网立案件的43.2%。审理对企业经营实施犯罪案件2件,判处5人。为防范金融风险,与辖区内6大银行的法务人员建立了微信群,开展线上法律咨询服务。深入辖区企业走访调研20余次,提供法律服务50余次。
(三)建立府院联动机制。为落实省政府、省高院《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在区法院设立江源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目前,“中心”诉前调处案件10件,化解5件。向区政府报送行政审判白皮书3份,发司法建议5份,为高铁等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50余次。
(四)发挥法庭前沿作用,助力乡村振兴。延伸审判职能,主动参与乡村基层社会治理,派出法庭审理案件154件,结案143件,结案率92.86%,巡回办案30次,审理“三农”案件55件。为辖区案外调处纠纷30余件,提供法律帮助60余次。
(五)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积极开展普法宣传。认真贯彻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新闻宣传纪律,做好舆情监测,先后4次对全院自媒体进行排查;发、转稿500余篇(次);制作主题微视频动画25个。以石人法庭为原型的《我和我的乡亲》,获全国法院第七届“百优微电影”奖。落实普法责任制,进企业、机关、社区、集市开展法治宣传16次,发放宣传资料1400余份。撰写疫情防控宣传报道17篇,其中《战“疫”场上那些可爱的人——卡点上的礼物》被省院、最高院转发。
(六)认真开展精准扶贫。投入资金18万余元,对包保的石人镇林子头村18户贫困户进行了彻底的居住环境改造。目前,包保的18户23名贫困户全部脱贫,帮扶工作受到村民的高度认可。
四、发挥服务保障功能,践行司法为民
(一)打造智慧诉讼服务中心,落实便民措施。投入308万元,建设科技法庭,对诉讼服务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在服务窗口设立“好差评”评价系统,倒逼诉讼服务质量提升。利用吉林移动微法院平台,开展便民登记立案,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2.3万元。诉讼服务综合数据指标,列全市第一。
(二)持续开展执行攻坚,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为期三年的执行攻坚圆满结束,面对执行工作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确立了“两个转变”、“一个加强”、“三个保障”的工作思路。继续优化执行职能建设,强化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运行,实行繁简分流,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质效。目前,已为738位胜诉当事人,执行到位6866万余元,其中涉企业案件161件,执行到位3679万余元。
(三)努力化解涉诉信访。加强源头治理,减存量控增量,协调信访资金55万余元,化解旧访8件15人,国家重大会事期间实现零非访。
(四)加强安全保卫。投入20万余元,建设“六专四室”,实现了警务装备设施现代化。制定了《江源区人民法院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严格安检流程,全年安检3686人次,没收刀具10把(比去年同期下降80%),累计出警2784人次。
五、持续推进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工作科学规范
(一)继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认罪认罚从轻处罚制度。2020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108件;适用认罪认罚简易程序审理案件38件,平均审限18天,适用速裁程序15件,平均审限6天,当庭宣判率70%。
(二)认真落实院、庭长监督、办案制度。2020年院庭长结案886件,占结案总数的49.09%。上线运行院庭长监管平台系统和执行“三个规定”监管平台系统,院庭长监督管理案件67件,占5.86%。
(三)加强诉前调解,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成立“白山市江源区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了人民调解联席会议制度,设立诉前调解室。目前,诉前调解案件567件,占民商案件的66.31%,调解成功442件,调解成功率77.95%,司法确认86件,平均用时2.6天。
(四)完善分调裁审机制,强化诉裁繁简分流。推行“速裁三步法”。通过速裁程序化解民商纠纷290件,占民商一审案件34%,平均用时3.7天。
(五)继续加强家事法庭建设。受理家事案件205件,审结191件,结案率93.17%,调撤168件,调撤率87.96%。
六、全力做好疫情防控
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了《江源区人民法院疫情防控实施方案》,投入防疫资金18万余元,出动车辆220余台次,运送人员、物资1200余次,行程4600公里,排查登记车辆3047台、8109人。
认真落实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开通网上立案、开庭、视频调解、电话咨询等服务,审理、执行案件57件;审理妨害疫情犯罪案件1件1人。
七、认真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庭审直播率35.59%,诉讼案件有效公开率99.70%,裁判文书上网率82.04%,审判流程文书笔录公开率37.45%。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集中执行,接受人大工作视察各1次,联络、走访人大代表5人次,认真办理检察建议3件。
2020年我院有33人,6个庭室受到上级表彰。机关党总支晋升为区直机关四星级党组织;团支部被省人社厅、团省委授予“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政协监督,区政府及社会各届大力支持和全院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法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审判执行工作还没有建立起常态稳定的运行机制。工作理念和方法手段固化陈旧,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不足,主动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治理格局不够,司法社会功能发挥的不充分;二是法官干警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做得不够好,相关制度落实不力,对员额法官有效监督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三是个别干警精神状态不佳、机械执法就案办案时有发生;四是干部队伍缺员断层问题突出。对此,我们将不回避、不遮掩,紧紧依靠区委和上级院的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下大力气认真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将迎来建党100周年,区法院将按照省、市法院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八届十四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服务保障“一谷一城”建设、江源绿色转型全面振兴中展现更大司法作为。
(一)全力以赴,确保做好疫情防控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上级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准确把握人民法院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职责使命,始终保持疫情防控高压态势,确保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双驱动、两不误。
(二)齐心合力,确保抓好执法办案
要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健全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相关制度机制。坚决打击黑恶犯罪,职务犯罪,危害环境资源、公共安全、公共秩序犯罪,扶贫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案件,防范风险,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要有效化解民商纠纷,维护社会和谐。密切关注受疫情影响产生的矛盾,主动评估法律风险,做好矛盾化解。妥善审理劳动用工、土地纠纷、婚姻家庭各类纠纷,有效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巩固扶贫攻坚成效,为乡村振兴提供良好法律服务。
要妥善解决行政争议,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注重发挥府院联动机制和行政争议化解中心的作用,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妥善审理涉及征收、拆迁、低保和社保等民生案件,依法保护弱势群体权益。
要扎实推进综合治理,构建执行长效机制。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突出“五类重点案件”,接续推进执行攻坚。做好落实“六稳”“六保”工作专项执行行动,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
(三)围绕中心,确保服务发展大局
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坚持以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为根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省委、省政府“三抓”工作部署、省高院服务企业发展“十项措施”,切实推进各项惠企政策和暖企措施落地落实。
(四)牢记使命,确保司法公信力提升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握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和使命,进一步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惠民举措,依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益。突出工作重点,做好审判、执行、新闻宣传、信访、诉前调解工作,切实发挥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的作用。大力加强两个“一站式”建设,认真落实“枫桥经验”,力争把各类矛盾化解于萌芽,推进无诉村屯试点建设,突出质量核心指标。大力推进诉源治理、矛盾多元化解工作,积极构建“一个中心、九大平台”,持续推动以电子诉讼服务为核心的诉讼流程新模式。切实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加强对审判运行态势的日常监测和调度督导,完善均衡结案机制,切实加强审限管理。
(五)统筹协调,确保深化司法改革
聚焦突出问题,把握重点任务,按照上级部署,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处理好放权与监督的关系,在强化审判监督管理上下功夫,确保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严格落实省高院《规范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办法》,建立院、庭长监督管理履职考核评价制度,切实落实院、庭长的监管责任。
(六)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工作队伍
要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广大干警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加强队伍政治建设,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持续开展“加强管理年”活动,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主体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院。切实履行好党组集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大责任压力传导和追究力度。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加强“一体三不”机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暂行规定》《法官与律师交往八条禁令》,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扎紧制度的“笼子”。强化思想道德和法纪教育,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培育崇尚法治、恪守良知、理性公允的职业操守。大力加强审务督察,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确保司法作风有一个根本性的转变。
各位代表,做好人民法院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江源区法院将在江源区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埋头苦干,为推动江源区人民法院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江源,实现江源全面振兴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相关问题说明
1.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先后开展了“解决纪律规矩突出问题纯洁政法队伍”;“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关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防治司法腐败问题”(简称“一体三不”);“关于落实省高院对吕洪民案件透视出有关问题纪检监察建议的专项整改”;“关于开展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
2.案件具体分类
①刑事受案173件。其中,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44件,占比25.43%;妨害社会管理秩序44件,占25.43%;侵犯财产37件,占2.39%;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20件,占11.56%;职务犯罪19件,占10.98%;其它9件,占5.20%。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6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72人,三年以下149人,拘役25人,适用缓刑26人,其它18人。共附加判处财产刑4339万元,其中,扫黑除恶对被告人共附加判处财产刑3071万元,执行到位70万元;职务犯罪判处财产刑188万元;其他判处财产刑1080万元,执行到位546万元。
②民事受案898件。其中,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案件631件,占63.80%;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205件,占20.73%;侵权责任纠纷案件63件,占6.37%;劳动争议、人事争议案件44件,占4.45%,物权纠纷案件14件,占1.42%;人格权纠纷案件17件,占1.72%;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案件6件,占0.61%;其它9件,占0.91%。
③行政受案21件。其中,行政处罚案件2件,社会保险纠纷案件1件,房屋征收案件1件,工伤认定案件1件,要求履行法定职责1件,非诉行政执行审查案件15件。
3.“两个转变”、“一个加强”、“三个保障”:“两个转变”即执行工作应由基本解决执行难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转变;由阶段性的执行攻坚向常态化的执行规范化转变;“一个加强”即以省高院开展的“加强管理年”活动为契机,加强执行队伍建设。“三个保障”即组织领导保障,制度保障,人员物质保障。
4.“速裁三步法”:即设立由“2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组成的速裁审判团队。
5.帮扶工作受到当地村民的高度认可:2020年8月18日,包保的林子头村6名老党员代表自发到法院赠送感谢信及锦旗。
6.开展便民登记立案:实现“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的登记立案模式。2020年网上立案698件,占立案总数的79.59%;网上缴费343件、占缴费总数的37.27%;电子送达781件、占190.54%;网上开庭率10.12%、证据交换12.77%、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卷宗智能编目、电子卷宗应用、自动归档均达到100.00%。
7.“六专四室”:“六专”即专用囚车、羁押通道、电梯、座椅、车库、卫生间;“四室”即羁押室、枪弹室、装备室、监控室。
8.“两个一站式”:即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快捷的纠纷解决渠道和一站式高品质的诉讼服务。
9.“一个中心、九大平台”:一个中心即诉讼服务中心,九大平台即送达平台,保全平台,鉴定平台,律师服务平台,调解平台,道交一体化平台,跨域立案平台,信访平台,12368服务热线平台。
10.执行“五类重点案件”:即积案中有履行能力和部分履行能力且超过执行期限一年以上未得到执行的案件;已中止执行和暂缓执行案件中依法应当恢复执行的案件;涉银行、信用社的金融债权案件;涉建设领域中拖欠民工工资和拖欠工程款的案件;委托外地法院执行和接受委托没有执行的案件。
白山市江源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秘书处 2021年1月5日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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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09-16 1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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