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江源区法院积极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的有关部署,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创造性地开展了裁判文书上网“双百”核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补短板,瞄准工作“着眼点”。江源法院自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开展以来,一直存在着“底数不清、数量不高、标准不一”等“顽疾”,与最高院提出的“上网为原则、不上网为例外”的工作要求有着不小的差距。为此,白山中院坚持问题导向,在全面总结实践并积极借鉴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2016年法治蓝皮书》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裁判文书上网“双百”核查工作,即“应当公开的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100%公开,未公开的裁判文书在吉林法院司法公开网100%公示”。
(二)严部署,保障工作“支撑点”。江源法院下发实施方案,对裁判文书上网“双百”核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在本级法院司法公开网“不上网文书公示”栏目公开不上网文书总数、非裁判文书数、未生效裁判文书数、已生效裁判文书经审批不上网数,逐案公布未上网生效裁判文书的案件类型、文书名称、案号、承办法官和不公开理由。明确审判管理部门作为责任部门,要求认真制定实施计划,细化目标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有序局面。
(二)明标准,突出工作“关键点”。江源法院严格贯彻最高法院关于裁判文书上网的工作要求,超前谋划,大胆实践,对裁判文书上网范围进行适度拓展,明确要求驳回申诉通知书、国家赔偿决定书、强制医疗决定书、驳回强制医疗申请决定书、非诉执行裁定书、诉讼保全裁定书、先予执行裁定书、驳回支付令申请裁定书等均上网公开;细化裁判文书不上网范围,限于未制作裁判文书、裁判文书未生效、生效裁判文书经审批不上网等特殊情形,与最高法院修订后的司法解释基本一致。
(三)重核查,立足工作“切入点”。确定统一核查标准如下:结案数=已上网文书数+未上网文书数(未制作裁判文书案件数+未生效裁判文书数+已生效裁判文书经审批不上网数),允许3%以内的误差值。其中,“已上网文书数”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自动统计,其他数据通过审判业务管理系统自动统计。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9-11-20 14:3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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