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被告人李某,鉴于你在庭前已经表示同意对你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法庭将按照简易程序审理你的案件。鉴于你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且签字具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对庭审过程进行简化……
4月19日,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采用简易程序审理了一起惯偷盗窃案,从4月16日正式立案到作出判决,仅4天时间便将此案审结。
被告人李某曾因盗窃行为,2018年至2021年间多次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21年又因涉嫌犯盗窃罪,于3月份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原来2021年2月末李某刚刑满释放后不久,便再次流窜至石人镇内以及石人镇林头村实施盗窃,不久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槌敲响,法官独自一人坐在审判席上,告知被告人李某享有的相关诉讼权利义务以及认罪认罚的相关法律规定,在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后,法官依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当庭进行宣判:被告人李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被告人李某表示服从法院判决。
庭审后,法官立即制作裁判文书,采用统一的裁判文书简化模板,精简裁判文书字数,保证裁判文书的快速制作,做到当庭宣判、当天送达裁判文书、当天审结案件。
据悉,为贯彻落实“十百千万”为民实践活动方案,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结合自身审判实际,针对盗、抢、骗等多发高发犯罪“小案”进行快审快判,最大限度地追求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并对案件流转、审批、庭审、法律文书格式等案件流程进行简化,在保证司法公正、严肃的基础上有效地缩短了审理时限,使得审判效率明显提高,促进刑事司法程序再提速。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09-13 13:4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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