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源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4月12日上午,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发布2018年至今江源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及典型涉黑案例。人大代表、区检察机关代表、区公安机关代表、区委宣传部记者、江源区电视台、《北方法制报》、《长白山日报》等媒体单位记者应邀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纪现成同志通报了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基本情况以及取得成效,江源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李德海同志通报周海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例。
2018年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江源法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精心谋划、快速行动,不断完善专业化审判团队,把扫黑除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突出政治引领,以更坚决的态度、更积极的行动,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江源法院确定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院扫黑除恶例会日;先后召开全院动员部署大会4次;党组会议37次、院务会议4次、院长调度会议2次,开展普法讲座3次,普法进社区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手册4次2000余份,设立展牌2个,院内办公区域及院外悬挂宣传板22张,宣传条幅15条,在报纸、网络等媒体发表及转载新闻报道132篇,制作新闻宣传片2部,工作专题展示片1部,开通了线上举报邮箱和4个线下扫黑除恶举报信箱。截至目前,江源法院受理九类犯罪案件32件,98人,已结案22件;其中涉黑涉恶案件共7件,审结2件,判处21人。“一案三查”工作开展至今共对9300余件案件进行线索排查。
2019年3月25日下午,白山市首例涉黑案件在江源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该案系公安部督办案件,由江源区人民法院进行不公开审理,根据江源区人民检察院的指控,依据庭审查明的事实,本着“打早打小”、“既不拔高也不降格”的原则,江源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处首要分子周某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聚众斗殴、赌博、组织卖淫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余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到拘役6个月不等的刑期,部分被告人并处罚金。
未来,江源法院将继续坚持坚持依法办案,加大犯罪惩治力度。针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集中攻破,不断完善专业化审判团队;把扫黑除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突出政治引领,以更坚决的态度、更积极的行动,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09-25 10: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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