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源区法院关于贯彻落实
法官遴选标准和程序执行的情况汇报
司法改革以来,我院严格执行法官遴选标准和程序,现将落实情况进行如下汇报。
一、员额法官的配置向一线办案部门倾斜,办公室、政工党务、纪检监察、培训教育、司法技术等部门均未设置员额岗位。
二、确定法官员额时,已明确员额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并打破部门界限,在全院范围内公开遴选。按照预留员额总数10%的要求,目前可用法官员额为26名,其中班子成员5名,组建9个合议庭。申请进入员额的法官,要求具有法官职务;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守审判工作纪律,秉公执法,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丰富的法律职业实践经验,有较强的庭审驾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法律文书写作能力;未受过违法审判责任追究,没有受党纪处分未解除的情形;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能够完成办案任务,同时要求员额法官完成院里和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我院遴选程序做到了以办案业绩考核为主、考试为辅。重点考察了案件事实分析、归纳争议焦点、正确适用法律、制作司法文书等实际办案能力。办案业绩考核重点考察了近三年办案数量、质量和效果。
四、除院长外,其他领导干部入额,均按照统一标准参加了遴选。
我院政治处主任入额,已按照规定的组织程序免去原有的党政职务,调整到了一线办案岗位。
五、我院领导干部入额后,按规定办理了一定数量的案件,并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其中,2015年10月以来我院班子成员平均办案12件,已超过本院法官平均办案量的5%,庭室长年均办案104件,均已超过部门法官办案数量的60%。
目前已建立领导干部办案情况通报制度,定期通报领导干部办案数量、案件类型、开庭数量等情况,保证办案情况全程留痕,接受干警监督。
六、关于办案绩效考核办法,因省院年初工作安排对此项工作有要求,将统一出台具体考核办法,所以我院目前仍在等待中,暂未进行。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9-11-27 14:03:11
访问次数: